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入库时间:2026-02-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函〔2026〕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冀政呈〔202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20.84平方公里,共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6.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纵一渠、乐活公园水系、规划N25路,南至故庄街,西至东照西路、孙各庄北街、迎宾东路,北至通信北小街、杨庄南街;区块二规划面积4.4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容德西路、金湖南街、渥城北路,南至明朗南街,西至白塔路、金湖街、崇文北路,北至双文北街。具体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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